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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大植科所個資蒐集同意聲明
  • 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,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進行蒐集前之告知。

 
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:植科所將利用校友您本人所提供之 Email 或聯絡電話通知您與本單位相關的活動訊息。或在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,選擇公開聯絡資料予 (1) 同一屆班內的畢業校友,或是 (2) 歷屆畢業校友
二、校友聯絡資料限由本人聲明填寫、提供。若由他人代為提供者,本所需確認資料來源適法性,才能處理、利用其個人資料。
三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中文姓名*、電子郵件信箱*、任職或就讀之機關學校及其系所部門單位、職稱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 (*為必填,其餘為選填)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:(1) 期間:您同意由填報之日起至依個資法第 3 條請求刪除之日,由植科所保存您的個人資料,以作為本單位及上行機關查詢、確認證明之用。 (2) 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植科所業務所及之地區。 (3) 對象:提供聯絡資料本人,或是擇定公開程度所對應的校友。
五、依據個資法第 3 條規定,校友本人對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:(1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(2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(3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(4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 (5) 請求刪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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