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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歷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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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報到
  • 錄取報到

歡迎你加入國立臺灣大學植物科學研究所
不論你經由甄試、招生考試、海聯會、陸聯會、國際招生、逕升、轉系所等管道入學,
接獲錄取通知並完成報到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選擇實驗室指導教授。
植科所教學目標在於訓練解決生物相關問題的科學研發人才,強調實驗實證,並需完成學位論文。

因此研究生皆要尋找一位指導教授,由其實驗室提供實驗指導、所需物資。

請新生先瀏覽本所教師研究專長,利用電郵或親自拜訪各指導老師,直到你與指導教授雙方互相接納為師生,請在 <研究室選擇意願表> A 方案處簽名後繳回所辦公室。
萬一沒有談妥的實驗室,請利用上表 B 方案,填寫五間實驗室的志願,交由所辦召集相關會議分配。

學習規劃
  • ​選課規定

臺大學風自由,鼓勵同學與指導教授討論學習、修課規劃。基本上,研究所以上的課程,本所皆可承認為畢業學分。研究所以上課程指的是課程識別碼 (參看臺大課程網) 倒數第五碼英文字為 U, M, D 者。例如 "B42 U0100"、"B42 M0020"、"B42E D0030" 這三門課都是研究所以上課程。
入學新生也必須完成
<研究倫理課程>

欲申請學分抵免,請查詢課務組學分抵免系統網頁,並提交 "碩博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" 當中的 <修習研究所課程證明書>

  • 修業年限及必要項目

​碩士班

修業年限:一至四年

必修課程與學分:(規定完成 <研究倫理課程> 及必修學分)

至少須修滿 24 學分,包含必修項目專題討論 4 學分 (自 113 學年度起,必修項目專題討論改為 2 學分) ,專題研究 4 學分,植物科學特論 2 學分 (碩士班開在第二學期春季班)。

​畢業要件:

  • 出席每年暑期末的博士班進度報告

  • 參加生命科學院統籌辦理的學位論文海報競賽

​資格考:X

​博士班

修業年限:二至七年

必修課程與學分:(規定完成 <研究倫理課程> 及必修學分)

至少須修滿 18 學分​。包括必修項目專題討論 6 學分 (自 112 學年度起,必修項目專題討論改為 4 學分) ,專題研究 6 學分,通過資格考以後則需修習植物科學特論 4 學分 (博士班開在第一學期秋季班,暑期報告)。

​畢業要件:

  • 出席每年暑期末的博士班進度報告,獲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(通過資格考) 者,每年都要上台報告

  • 參加生命科學院統籌辦理的學位論文海報競賽

  • 於生命科學相關領域 SCIE 前 40% 期刊,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論文一篇

  • 資格考:博士班於修業第二學年結束前,需提出博士班資格考試,需要文件 <下載>

應屆畢業學士逕升博士​​或臺大系統碩士逕升博士

 

 

修業年限:自博士班起二至七年

必修課程與學分:(規定完成 <研究倫理課程> 及必修學分)

至少須修滿 30 學分。包含必修項目專題討論 8 學分(自 112 學年度起,必修項目專題討論改為 6 學分),專題研究 8 學分,通過資格考以後則需修習植物科學特論 4 學分​。 (博士班開在第一學期,暑期報告)

​畢業要件:

  • 出席每年暑期末的博士班進度報告,獲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(通過資格考) 者,每年都要上台報告

  • 參加生命科學院統籌辦理的學位論文海報競賽

  • 於生命科學相關領域 SCIE 前 40% 期刊,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論文一篇

  • 資格考:博士班於修業第二學年結束前,需提出博士班資格考試,需要文件 <下載>

逕升相關規定洽研教組 <學則> 逕博獎勵洽研發處 <獎助>

  • 其他相關文件

畢業離校
  • ​學位論文

  • ​學位考試

  • 申請資格:

​        碩士班需修業逾一學期,博士班需修業逾三學期,逕修博士學位者需在博士班修業逾三學期。並已修畢各規定之學程與應修學分,並參加過生命科學院學術論文海報競賽且已完成論文初稿。 (博士班研究生應先經資格考試及格)

  • 申請期限:

        第一學期,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,至 11/30 止;第二學期,自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,至 4/30 止。若要撤銷學位考試,須在該學期結束前填畢「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」簽章後交由所辦轉交研教組,期末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,以一次不及格論。

​​※校方逾期不收件,將會導致延畢,故請同學在規定日期前交至所辦。

  • 需繳交資料:

        截止日期前,請至台大 MyNTU 網頁 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」 申辦,並印出論文口試申請書,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交所辦。

  • 口試前作業:

         以上資料繳交至所辦後,再請填寫「畢業套餐」中的口試委員清單,最遲於學位考試前兩週,提交到所辦公室。口試前需再向所辦領取口試當天需要之資料。 <畢業套餐下載請點>

         口試前兩週提交口委名單,同時請提供所辦你的口試日期及地點,方便預約教室作業。

         碩士班口委名單需三至五人,至少一位所外委員,而指導教授、共同指導教授以外至少兩人;博士班口委名單需五至九人,至少一位所外委員,而指導教授、共同指導教授以外至少四人。

         口試文件:(以下 (1) - (4) 文件由所辦準備)

         (1) 台大碩/博士學位考試試卷 (口試記錄表 1 張)
         (2) 碩、博學位論文考試評分表 (有幾位口試委員就有幾張)
         (3) 口試委員請款領據 (有幾位口試委員就有幾張)
         (4) 臺大口委聘函 (有幾位口試委員就有幾張)
         (5) 學位口試審定書 (在畢業套餐「4-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」檔案內
,自行繕打)

        

  • 口試結束後需繳回:

​        臺大碩/博士學位考試試卷 (口試記錄表)

        口試委員請款領據 (需填寫正確銀行帳戶、代碼和簽章後再交回)

  • ​辦理離校

學位論文交總圖書館

  1. 論文繳交請依照圖書館規定:請先自行登錄本校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系統,輸入論文基本資料、上傳論文全文電子檔,並簽署授權書,再至所屬校區圖書館繳交紙本論文與授權書正本。<圖書館教學連結>

  2. 上傳檔案可為 PDF 檔、Word檔等。

  3. 檔案上傳後,圖書館大約兩個工作日完成審核,審核無誤後,系統會自動寄發 e-mail 通知。

  4. 授權書將隨 e-mail 寄送至研究生電子信箱,請自行列印授權書並簽名後,持授權書正本及該論文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。

  5. 有未通過審查之情形,系統亦會自動寄發 e-mail 通知,請儘速更正錯誤項目或重新上傳電子檔。 詳細作業說明與常見問題,請參考圖書館電子學位論文服務網頁。

  6. 論文電子檔繳交期限第一學期為 2/15 前,第二學期為 8/20 前

  7. 離校前請交畢業論文精裝或平裝本 2 冊至總圖,辦理離校手續。

※若口試通過當學期不畢業者,請於期限前至所辦填寫「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」。

離校時所辦公室所需文件

1. 請先至台大 MyNTU「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」線上辦理,無需紙本離校手續單。

2. 繳交「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(Eng)
3. 離校同意書請給指導老師親自簽名過後,憑此送交植科所辦公室辦理。
4. 同時交給所辦校友聯繫資料

※若尚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再洽植科所所辦。

※相關網址: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(各相關表單下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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